一、國家防災日辦理期間:自114年9月至12月期間辦理。
二、依據本院114年7月29日函頒「114年國家防災日推動綱要計畫」;以「巨震求生、強韌整備」為綱要主軸。
三、活動成果:
(一)114年度國家防災日活動,在中央相關部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民間企業(團體)通力合作下圓滿完成。本年度以強化大規模震災應變為核心,假新北市及宜蘭縣等地辦理救災動員演練,並透過各項實地演習與跨界宣導,帶動社會各界對防災議題之關注。
(二)根據統計,本年度活動計有逾1,100萬人次參與;除有效驗證跨區域支援機制外,更期推動防災工作朝「數位化」與「生活化」邁進,充分展現政府與民間攜手強化全民防災韌性之具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