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依災害防救法第19條第2項規定,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就其主管災害防救事項,擬訂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報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施。
另依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每二年應依災害防救法規定及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等,進行勘查、評估,檢討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必要時,得隨時辦理之。
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之內容,依災害防救法第18條第2項規定如下:
一、災害預防相關事項。
二、災害緊急應變對策相關事項。
三、災後復原重建相關事項。
四、其他行政機關、公共事業、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災害防救會報認為必要之事項。
各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增訂、編修進度一覽表如下:
1
風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3年9月5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50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2
震災(含土壤液化)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2年6月29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8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3
火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3年1月11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9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4
爆炸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3年1月11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9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5
火山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1年12月29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7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6
礦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1年12月29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7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7
水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3年9月5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50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8
旱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3年9月5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50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9
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3年1月11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9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10
輸電線路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3年1月11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9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11
工業管線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3年9月5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50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12
空難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1年12月29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7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13
海難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3年1月11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9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14
陸上交通事故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2年6月29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8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15
生物病原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1年12月29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7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16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3年9月5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50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17
懸浮微粒物質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1年12月29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7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18
寒害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2年6月29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8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19
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3年9月5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50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20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1年12月29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7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21
森林火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2年6月29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8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
22
輻射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已於112年6月29日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8次會議核定。依法於2年內進行勘查、評估,檢討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