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06年度災害防救業務訪評計畫自7月5日起至10月3日止,分別於A區(臺北市)、B區(新竹縣)、C區(雲林縣)、D區(高雄市)辦理4場次分區聯合訪評,併同離島地區3場次訪評已全部辦理完畢,各組績優單位已於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37次會議由賴院長頒獎表揚。
二、 各實施訪評機關(單位)就評核所見內容彙整為「行政院106年度災害防救業務訪評報告」,作為未來業務策進參考,請點此連結下載。
三、 行政院106年4月18日院臺忠字第1060168996號函頒「行政院106年度災害防救業務訪評計畫」如附件。
四、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業務簡報如附件。
五、 106年度災害防救業務訪評績優受獎單位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