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院111年災害防救業務訪評計畫自10月1日起至12月6日止,分別於臺北市(A區)、彰化縣(B區)、嘉義市(C區)、臺東縣(D區)及金門縣(E區)共辦理5場次分區聯合訪評;另22直轄市、縣(市)政府擇一鄉、鎮、市(區)公所辦理災害防救業務現地訪視。
二、各實施訪評機關(單位)就評核所見內容彙整為「行政院111年災害防救業務訪評報告」,作為未來業務策進參考。
三、依行政院111年3月15日院臺忠字第1110168159號函頒「行政院111年災害防救業務訪評計畫」辦理。
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簡報,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