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加強各地方政府災害防救業務之推動及執行,落實督導考核機制,自99年起每年由各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內政部、經濟部、農委會、交通部、環保署、衛福部、原能會)及相關部會(國防部、教育部、原民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等共17個機關(單位)辦理災防業務訪評。
2.105年度災害防救業務訪評由吳政務委員宏謀、內政部邱常務次長昌嶽、經濟部楊常務次長偉甫、交通部吳前常務次長盟分及各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率中央部會及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3.各實施訪評機關(單位)除就各地方政府書面資料優劣情形進行評鑑外,並針對評核所見內容彙整為「105年度災害防救業務訪評報告」,作為未來業務策進參考,請點此連結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