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5年災害防救演習訓令,各場次演習辦理情形:
(一)內政部與花蓮縣、臺東縣政府辦理震災演習。
(二)經濟部與連江縣政府辦理水災演習。
(三)經濟部與嘉義市政府辦理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民營)災害演習。
(四)交通部與澎湖縣政府辦理空難演習。
(五)交通部與金門政府辦理陸上交通事故演習。
(六)農業部與臺中市政府辦理森林火災演習。
(七)農業部與基隆市政府辦理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演習。
(八)環境部與臺北市政府辦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演習。
(九)環境部與新竹市政府辦理懸浮微粒物質災害演習。
(十)衛生福利部與臺南市政府辦理生物病原災害演習。
二、2026年城鎮韌性(全民防衛動員)演習: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政府等。
三、各場次演習日期:請點此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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