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各地方政府災害防救業務之推動及執行,落實督導考核機制,自99年起每年由中央各災害業務主管機關(內政部、經濟部、農委會、交通部、環保署)及相關部會(國防部、教育部、衛福部、原民會、原能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等共17個單位辦理災防業務訪評。
104年度災害防救業務訪評由葉政務委員欣誠、各部會副首長及各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率中央部會及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等訪評人員,自07月03日起至10月23日止辦理22場次;各組績優(縣)市政府業已於104年12月16日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32次會議中頒獎;
各實施訪評機關除就各地方政府書面資料優劣情形評分外,並針對評核所見內容製作訪評報告及重點項目及評分表,「104年度災害防救業務訪評報告」請點附件下載。